关键词: 招教考试
根据《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 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》(鄂教人函〔2024〕2号)、《湖北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》、《江陵县2024年中小学(幼儿园)教师招聘公告》的文件精神,现将江陵县2024年中小学(幼儿园)教师招聘面试初步人选及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资格审查时间 | 岗位类别 |
2024年6月13日 8:30-17:30 | 地方自主招聘农村教师岗 |
2024年6月14日 8:30-17:30 | 新机制教师岗 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 幼儿园教师岗 |
一、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
按照相关规定和《湖北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》关于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要求,确定此次教师公开招聘考生笔试总成绩(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×70%+综合知识考试成绩×30%)最低合格线为45分。考生笔试总成绩达到45分,方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。
二、面试初步人选的确定
根据省教育厅、省人社厅发布的考生笔试成绩,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,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:3的比例,确定面试初步人选;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,一并纳入面试初步人选;若某岗位的面试初步人选不足1:3的,笔试总成绩不低于笔试最低合格线的考生全部纳入面试初步人选。
三、面试资格审查对象、时间及地点
1.对象:面试初步人选名单见附件
2.时间:
3.地点:江陵县教育局七楼会议室
四、面试资格审查所需资料
1.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2.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;
3.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、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、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》(留学回国人员,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)。
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,提供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和学校出具的证明,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,再提交相关原件及复印件;
4.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、中国教师资格网资格证查询结果纸质表。
参加了今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,需提供认定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、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,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后,再提交原件及复印件;
5.在编人员报考,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面试初步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、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,取消面试资格。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,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,若无人替补,造成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∶3的,不核减岗位。
2.不能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,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;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,按自动放弃处理。
3.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,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,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。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,在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,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。
4.本次招聘过程中的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江陵县人民政府网发布,请考生持续关注相关信息,并于6月13日前务必加入2024年江陵县教师招考QQ群(562113752)。招考期间,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。咨询电话:0716—4709345。
附件:江陵县2024年中小学(幼儿园)教师招聘面试初步人选名单
江陵县教育局
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4年6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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